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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未準时将小孩送回(纾解情绪)

我的一审判决是双方监护,目前已提出抗告,但尚未开庭,判决书附表载明母亲为主要照顾者,父亲是星期日上午至隔日上午行使探视。

这个除夕是星期六他说要来带,我考虑小孩的心理层面拒绝他,但我有说若要多看小孩我会另外安排,我并不排斥他与小孩多互动,只要不让小孩过夜都ok,我也说可于初五星期四再来带小孩。

星期天他来带小孩时我也说可于星期一吃完午饭后送回,今天近中午他传简讯说要带小孩去中部玩,然后就关机不连络了。

小孩才两岁多,每次去爸爸家时都要费一番工夫,他很懂事答应我的事一定做到,所以我都是说服到小孩点头才会抱给前夫,这次在无预警的情况下多离开我几天,我依稀还记得在开门的前一刻小孩问我:"爸爸勒",我回答在门口等你,他伸出那小小的双臂,抱着我的颈部说"不要",我说不要甚么?他说”爸爸”,我还回他说”不要说这种话,多一个人爱你是好事啊”,我还承诺他回来后一起做黏土,如今还要两天后才会相见,我的心好痛好痛,不知小孩是否想妈妈,是否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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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2/08/24作者: 代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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