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想请问一个 关于监护权和探视的问题

我目前在处理离婚的事情

我想请问 

是否「未取得监护权的一方」

就会被法院判决拥有「假日带回去过夜」的权利?

有没有什么方法 可以「纯粹探视」而不「带回去过夜」?

因为小孩目前还很小

「以往从来没有任何一天」是由先生哄睡觉

孩子晚上不是睡在我身边的 到目前为止不到10天

再加上

先生以往有一些行为 对孩子是有伤害的

我很害怕也完全无法放心 把孩子就这样交给他「带回去过夜」

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处理这个问题?

谢谢给予意见的朋友!!

最后编辑于:2022/12/04作者: 代孕经验交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