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离婚一年多, 他完全没有付孩子的教养费, 一毛钱都没付
离婚一年多只有上星期带我小孩出去过夜一晚上, 其他就是有空去幼稚园接她下课, 两小时后送回褓姆家 两个月一次到两次吧!
昨天他传简讯来说要我帮孩子準备护照跟美签, 意思是他要把孩子带出国
他们家人都在美国, 他自己本身是美国公民, 但我跟孩子完全没有美国身份
当初离婚时, 监护权是写给我的
我知道他并没有权力带孩子出国, 但我还是不放心想在这里问看看大家有没有类似这样的经验?
他之前有说过要把小孩带去美国, 让我见不到孩子 他知道他那样讲会让我至少睡不着一星期
孩子现在才五岁, 完全不亲他爸 自出生以后就是跟着我
早上告诉他, 他爸爸想把他带去美国, 他就哭了 唉
他曾说过他自己是在调查局上班, 有办法弄到临时护照及美签
这个完全不知道可信度有多少, 很有可能是骗人的
但他父亲(也就是我以前的公公)也曾经说过他自己本人以前是在调查局上班的
(调查局家族就对了)
我想知道我是有权不让他带出国的对吧?
我是监护人 他有探视权
当初在离婚证书上没有特定写明探视时间(这也是败笔)
可是当初为了监护权, 也不得不做那样的让步
现在怎么办?
PS我在简讯里当下就拒绝了这个事情, 可是他说我可以不同意, 但他也可以有他的立场 他只是义务通知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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