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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都不在了,为什么还要缴2百多万的税金???

今天婆婆收到一张国税局的单子

事情这样的

在大约20年前,我公婆和小叔(公公的弟弟),还有姑丈

这4个人投资一间公司,在那时候公司的所有事情都是小叔在处理的

所以我公婆和姑丈只是挂名的股东,也没有拿钱出来,也没有分到钱

不过小叔经营失败欠了很多钱,到最后连公司都给别人了

而小叔也在10年前去世了

但是现在国税局要跟他们讨税金

说这间公司当时还欠政府2百多万的税金

要他们一起把这笔税金缴掉

如果不缴就会罚钱,而且只有10天的期限(包含假日)

我们的问题是

1负责人都不在了,为什么还要去缴这笔钱?

2负责人过世的时候,他们都有上法院,告诉法院说他们只是挂名的

根本没那过这间公司半毛钱

3时间都这么久了,为什么还会追讨这笔钱呢?

4有办法可以不要缴吗?或是缴少一点,毕竟2百多万真的不是一般家庭都付的起的

拜託请有经验或是懂得妈妈帮我解答,感激不尽

最后编辑于:2023/10/10作者: 代孕服务

发表评论

  • 200万的税,

    总有名目吧?

    比如是那一年的税漏报之类的?

  • 国税局会有固定的人处理固定的案子

    建议您直接打电话给那个处理的人询问清楚,来函上会注明承办人的连络电话(最好请有会计背景的看一下国税局来函的内容)

    跟国税局打交道得有耗时间的心理準备,一件事常常得重複告只很多次,如果有相关的文件(比如说,法院的判决书之类)

    通常欠税会有一定的追缴期,以前是5年,现在好像改为10年了

    (原作者于 2011-06-15 20:51:42 重新编辑过)

  • 董监事也有责任

    有这一项吗?

  • 看到版妈这篇文

    让我想到5年前的我们

    那时我老公也是帮我公公挂名公司的负责人

    公司整个营运都没插手

    更别说拿到红利了

    结果在5年前国税局突然

    寄信来说我老公欠税100多万

    不管我们怎么说都没用一样要缴

    倒楣的是我公公竟然躲起来真是他妈的!(原谅我)

    结果我们去银行贷款100多万

    花5年的时间慢慢还

    咳遇到这种事只能说经一事长一事

    能怎样现在想到还是很个ㄢˋ

  • 方式有二个:

    1处理:找会计师或有税务背景的看看国税局的文,到底是什么的一个状况,然后与国税局的承办员联络看要怎么处理,看你的运气啦,有的可以商量,有的只能祝你好运

    2不处理:那就摆烂吧,不过先确认名下没任何资产及收入来源,不然哦,扣得你一毛都不剩啦

  • 回覆版妈

    没错我们是一开始欠税就收到国税局的信

    可能负责人是我老公的名字

    所以马上就收到

    才不至于像版妈

    那样利息一直增加

    不过一收到时就至少100多万了

    若像版妈那样在隔几年才收到

    我看可能不知道要增加多少了!

    所以我老公经过这次教训后

    再也不敢帮人挂名了!或当保人

    而我老公跟我公公也因此事

    父子断绝关係已经5年多没来往了

    我只能提供我的经验

    实在没啥方法能帮你的

  • 可以看一下这个

  • 公司应是有限公司,

    税法有规定,如章程里无规定清算人,全体股东为清算人

    妳可搜寻一下" 清算人 "就可了解为何要负担税额

    你们可以问一下 会计师,要如何解决

  • 公司应是有限公司,

    税法有规定,如章程里无规定清算人,全体股东为清算人

    妳可搜寻一下" 清算人 "就可了解为何要负担税额

    你们可以问一下 会计师,要如何解决

    翻翻公司法,里面会有各种公司形式股东应承负的责任

    除上,你们可以找会计师针对情形打抗税官司

    不过依照你给的4点讯息,如没其他,胜诉机率可能不高

    (法内规定都登载得很明确)

    但唯一好处是可以拖延一些缴税的时间

    另外,国税局的各项通知都非常重要

    上面记载的时间点、还有签收的收件人

    在打複查和行政诉讼时,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至于你说,是不是一欠钱就会通知

    基本上是的

    但是你们要做的,是要先跟国税局确定究竟有没有寄出公文?

    公文何时寄出?你们这一方收件情形又是如何?

    (原作者于 2011-06-17 09:48:39 重新编辑过)

  • 版妈你好:

    不知道你收到的核定通知书是那一年度的??

    还有是什么税目呢??确定是营利事业所得税吗??

    正常来说

    国税局处理已如期申报的案件核课期是5年

    如果是没有如期申报的案件核课期是7年

    如果像版妈说的20年前我觉得不太可能

    所以请版妈看一下是什么税目跟那一个年度

    这样我才可以知道该如果给你建议

    还有如果是负责人过世了而过世的负责人也是实际负责人

    其实你们出示相关证明应该不会有缴税的问题

    之前有修法

    提供给妳参考

  • 我爸约十年前也开了一间公司当时找朋友当董事而我跟我妈还有我姑姑当股东后来公司收起来不做(我爸的讲法)前二年我居然也收到国税局的通知说欠税欠了六十几万而我们这些公司有挂名的人全部都有责任缴交

    我爸的朋友也就是挂名董事的那位,先收到国税局的信而我爸居然说没跟我讲我快气死了!因为据说欠税达满15年国税局就没办法追讨但前提是要找不人才算如果15年内有连络到你人就不算了(包括收挂号信)我在不知请的情况下还特地跑去邮局领我的挂号信

    我看了一下己经欠了12年有在这12年期间国税局从来没有给我们任何通知期间罚款一直累计这是让我觉得国家死要钱的地方从来没通知你欠钱然后突然来说你欠了一笔钱

    后来只好跟信上连络单位连络沟通协调后每个月五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