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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取监护权的官司(文长)

这是我表姐的案例

她三年前因丈夫外遇而离婚

有一个女儿

女儿从出生后出院就直接送回娘家照顾

她自己本人月子瘪是在娘家坐

但产假结束后就回夫家继续原本的生活

女儿就一样留在娘家给外婆照顾

她自己是每天晚上七点下班后就直接回娘家看小孩

等十点小孩睡了才回去

而爸爸则是周末才会来看小孩

当初协议离婚时

她自己是考量到夫家的经济条件较好

以后小孩可以继承到较多的财产

同时她自己因为也要买房子需要钱

所以就把小孩的监护权让给了爸爸

不过 因为当时小孩就读的幼稚园是在娘家附近

所以 小孩则继续住在外婆家

直到上小学后才由爸爸接回去照顾

期间父母双方都再婚

继母前年也生了一个小男孩

所以对小孩的照顾可能不是很周到

至于我表姐她自己本身上个月则又离婚了

因此

她想争回小孩的监护权

前几天她有去找过律师

也把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拿给律师看

律师是说这种官司不难把

只要有爸爸不适任照顾的证据就有胜算

倒是届时社工可能会家访

这是我表姐比较担心的部份

因为娘家的房子老旧 现在也只是勉强整理出一间小孩房

加上她自己本身工作都是六七点才下班

小孩都要外公接回来

外婆等身在家除了做饭菜

还要带一个两岁的孙子

加上外婆的管教方式比较

(曾当着幼稚园老师的面打小孩)

最重要的是

到时候法官隔离询问小孩时

怕小孩虽然心里想跟妈妈住

却担心以后可能见不到爸爸而无法讲出真心话

因此

现在反而烦恼这官司到底该不该打

律师后来是说

可以强调他爸爸已有另一个小孩

无法全心全意照顾自己的女儿

而妈妈只有这一个女儿 而且子宫已因病变切除

不可能再有其他小孩 可以全心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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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很长

但我是尽量说明整个状况

我想知道

如果最后我表姐打了这官司

胜算的机会大吗

因为她昨天跟我说完之后

我反而有点想建议说不要打官司了

因为我也怕最后不但没赢

爸爸甚至会更限制母女见会的机会与时间

而且

小孩才小二

打官司至少要花半年以上的时间

小孩还要在没大人的陪同下独自面对法官

我觉得对小孩心理的影响会很大

因此

我也觉得很矛盾

有人懂法律或有类似应验的吗

可以帮忙提供一下意见吗

谢谢

最后编辑于:2024/05/21作者: 代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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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算很小 当时把监护权给前夫的理由并没有消失 前夫再婚有生孩子不表示就不会好好照顾自己原有的孩子 倒是表姐第二度婚姻又失败后才回头要孩子,环境又没比较好 支援也不够,这样社工不可能会觉得表姊比前夫适合照顾孩子 不是说有子宫病变不再生的女人就适合当妈妈,也不是说家里有 两三个孩子的女人就不是适合当妈妈,除非拿出证据,前夫家有任何 危及孩子福祉或者照顾明显不周的情形法院才可能会改判,否则孩子 又不是货物,你想利用孩子拿多点财产同时自己也不想花钱养小孩 只想要买自己的房子的时候就把孩子给前夫,现在又离了婚,又不可能 再生的时候就想到把孩子要回来,天下没那样好的事,也会让前夫家里 对你表姐再度产生恶感,万一,将 来表姐又遇到对象,又想存前买房子, 那孩子是不是又要丢回去呢? 将心比心吧

  • 昨天我表姐还有提到一点 就是爸爸忙到没时间带小孩去看感冒 上周六她去接回来的时候 发现小孩在咳嗽 就带去看医生 医生有说先吃药 但三天后要複诊 所以周日送小孩回爸爸那里时 就有提醒爸爸周一要去複诊 但昨天她去安亲班看小孩时 发现是老师带去看的 如果把联络簿上面爸爸跟老师的对话印下来 可以当作是证据之一吗 老实说 我昨晚想了很久 我反而认为小孩留在爸爸那边比较好 坦白说 我觉得小孩在娘家这边已被宠坏了 从小坐没坐相 吃饭要配电视 一餐可以吃半小时一小时 上下学接送时 书包都是大人背 生日或段考完 妈妈就直接跟学校请半天假带出去吃大餐或玩乐 才小二 就有自己专属的电视wii 和笔电 每次我去她们家 看到小孩都是在看电视 妈妈和外婆EQ也不好 脾气一来骂得大声又凶悍 尤其是外婆 老是威胁小孩不听话就要把她丢回去给爸爸 说穿了 为了小孩好 真的不如跟爸爸 但是 我怎开得了口这样说呢

  • 老师不会自动带孩子去看医生,肯定是爸爸有拜託老师,无论谁带去,至少他们是有在乎孩子感冒这回事 照顾孩子出一张嘴都比较容易,但生活点点滴滴真的需要无限的耐心爱心还有"金钱",这些都不是你们可以给得起的,还是当个探视的妈妈吧 还有,若惹毛了前夫,不但监护权拿不到,可能他们会以孩子的名义请求你表姊按月要付孩子的扶养费用,我邻居的例子是判决每月要付一万六,当时也是因为第二度婚姻受挫比较寂寞所以想要回孩子,结果不但没要回,还要付钱(约是她薪水的一半)到孩子满二十岁,后来她付了两三次就再也没去看孩子了(钱没付也不敢去看),劝你表姐保有探视权真的比较轻鬆,对孩子也比较好

  • 对你表姊来说 争取监护权的理由何在 打赢官司的重点在 对小孩的最大利益是哪边 而不是对妈妈的最大利益 不管是回应法官还是社工 不是单纯 我想跟谁住这么简单 他们可以从很多方面去跟小朋友聊天来判断 说继母不能照顾周到也太武断了 事实上他们才是正常家庭生活 与其争监护权 何不希望女儿过的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