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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我国法律不公平

我是未婚妈妈

我辛辛苦苦生下的孩子

我也是单独努力的在扶养孩子

可是,生父却可以轻轻鬆鬆提出认领孩子的动作而得到监护权。

从始至终小孩他并没有扶养到,

为什么他就可以因为血缘关係就轻鬆要到小孩?

难道现在的法律根本都是保护男性吗?

那么是不是会让某些男人都认为,

不一定要跟对方结婚,反正到时候再用认领的动作就有小孩了。

这到底对我们这些女人有什么保障?

最后编辑于:2022/05/14作者: 代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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